我现在看书一般也不怎么看纸质书,因为远不如拿着一个手机看方便,所以其实是在网上买了一些关于法律研究的东西看了一下,也很难看下去——看一会儿就想,这是图啥呢,我还不如刷会儿某音找个小姐姐培养一下,将来好去和她约炮,费这个劲... 所以我看起来非常快,都是扫一眼就过去了,非得搭配着一些具体案例什么的一起看才能看得下去,不然一点趣味性都没有,不喝几杯浓浓的咖啡看一眼就想睡觉——但是很快我也看不动了,因为所有有关这类型的书籍如果你仔细去看的话都有一种浓浓的教育人的气息,让我觉得特别熟悉——我记得当年我为了稍微研究一下基督教曾经去教堂骗来一本《圣经》,那个书看的时候我就又是流泪又是打哈欠怎么都看不下去,现在法律相关的东西也是一样。 马萨卡,法律和宗教一样,其实是一种专门用来催眠人、麻醉人、教育人、驯化人的东西?不应该吧,毕竟法律还是有浓重的科学气息的,但是,这怎么能越看越像呢? 难道是因为我想做点法律以外的事,就天生对这个东西反感吗?好像也不至于,因为我都不知道我要干嘛,就便我是要搞事情,那我研究的这个态度也是利用它而不是反对它,我和法律是一个阵线的,起码我自己是这么认为——你忘了,因为那时候我经常被抓进局子,就特别喜欢看关于普法类的节目,学习一点相关常识,所以我其实是心向往之的,最起码我绝不会触犯你去——那这是怎么回事呢?我觉得可能是我失去了看书的能力,所以就找了一些网络上面的专业普法节目来看,又找了一些更深的,比如说为什么立法,立法的依据是什么,执法的依据是什么,这种感觉反而更重了...所有这类玩意,都充满了那种教徒向非教徒传教时候的迫切:我这个可是好东西,你现在是不知道、不懂,没关系,我知道,我懂,你躺下别动,把裤子脱一下,我来教你它有什么好处... 我看的所有这类玩意都有一种浓浓的腥膻辣臭的这种气味,就让我感觉菊花一紧想提裤子跑路——莫非这就是知识带来的优越?为啥我会觉得相关的写这类书、出这类视频的人都有这么个意思呢?你再联系宗教一想,就难免头皮发麻:教会培养了一个教士阶层,他们拥有教条的解释权,所以形成了一个利益集团,那现在法律是不是...这就不是我能评论的了... 起初,我觉得这可能是我找的东西不够严肃,因为我看的那些书毕竟是个人编出来的,个人嘛,它总是有局限性,毕竟它得吃饱喝足沏杯茶才能向外发送观念,意味着他要挣钱才能做事,那我换严肃点的,直接去看宪法、刑法、民法,这总不会... 干哦,貌似我不能说下去了。 以前我觉得法律之所以要订,是要定义你作为一个人的下限,是给人立规矩,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可以,那些违背公序良俗的肯定是不行——但是等我过了这么多年再去看的话,这里面有个很大的问题是它执行的时候貌似出现了很多动作变形,打个很简单的比方,徐总一个人长期事实持有好几个老婆,按理说这应该是不被允许的,但是他就这么操作了,而且合法合规——所以他其实属于是钻了法律的漏洞,那么问题来了,这个漏洞是没法补救,还是故意不补的呢?再换个问题,如果我因为和别人来回拉扯那几百万被人开车撞去走法律途径,我能告得下来吗?个人觉得不太行,因为但凡敢做这种事的一般都是有点门路的,比如我被施老板第一次捞出来以后突然就暴躁了,别人骂我一句我立刻就是一个高鞭腿,如果我百分之百会受到法律的惩罚,我会有那么嚣张吗? 这个的话,也不能说就一定不会,但是...怎么说呢,其实多少带点有恃无恐,当时固然是本能反应,其实按理说法律应该限制住我这种动作的,难道我是法外狂徒?我反正没脸这么说,毕竟我认识的人